我所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三期专题学习班
为扎实推进我所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按照所党委工作安排,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月15日、6月5日、17日,我所分别举办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专题学习班,领导班子成员逐章逐条进行了领学,谈学习体会。党委委员、党员课题组长、职能处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等参加学习。党委书记雷忠良主持学习班。
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我所党纪主题活动中重要内容之一,第一期党委书记雷忠良重点从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以及《条例》总则等进行了领学,并结合我所职责使命、工作实际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的负面清单,以及纪律处分条例中的新增和完善的内容进行了阐释解读,提出工作要求。
所长舒跃龙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他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是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时刻把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正确履职、担当尽责,扎实做好研究所各项中心工作,推动研究所事业高质量发展。舒所的领学紧扣所职责和工作实际,并针对目前少数干部工作作风等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阐释,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海鹰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解读。她强调,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紧密相连,我们要认真学好用好廉洁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带头严守廉洁底线;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生活纪律,慎独慎微,加强道德修养,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副所长任丽丽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她强调,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全体干部职工要力戒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研究所事业发展。
副所长高磊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内容。在逐章逐条学习后,结合篡改年龄、“身份克隆”、“学历整容”等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案例进行了讲解。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组织纪律要求,自觉在遵规守纪中践行“四个服从”,始终把组织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对待和主动接受组织监督。
党委书记雷忠良发表作了学习班总结。他指出,所党纪学习教育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做示范,圆满完成三期学习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下一步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目标要求。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纪学习领会。学习了不等于理解了,了解了文义不一定悟透。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对照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切实解决对党纪党规不了解,不理解,不上心问题,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持续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二是抓住学习重点。各支部要要在专题读书班基础上,以学习贯彻《条例》为重点,以“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通过纪律党课、法纪微视频、实地参观等形式,抓好党员学习的全覆盖,特别要抓实青年党员学习教育。三是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党纪党规校对思想和行动。同时要深刻领会《条例》新增有关履职担当的内涵和时代要求,在研究所安全高效运行、推进研究所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忠诚履职,担当有为。